索 引 号 | 14253308/2020-00090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6-12 |
标 题 | 关于对《云台山景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进行修订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20〕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号)和《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苏农经〔2017〕11号)文精神,结合景区实际,现对管委会办公室《云台山景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连景办发〔2019〕37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在原文件中增加“对一定标的额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经过必要的审核、审批后,可适当简化交易流程(土地类交易亩数小于等于10亩,金额类交易1万元及以下可使用绿色通道)。”
2.交易权限中原“由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部分修改为“委托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现将修订后的《云台山景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台山景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号)和省农委、省委农工办《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苏农经〔2017〕11号),结合景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重要性
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是国务院、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目的是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提供有效服务。云台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作为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总要求
1.指导思想。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总要求为指导,以核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数量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规范发展景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
2.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建立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确保所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全部进场交易,做到“应进必进”。
三、严格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主要工作
1.交易范围全覆盖。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必须全部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范围具体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未承包到户的机动地、“四荒”地、养殖水面使用权;村集体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也必须全部进场交易;林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2.市场交易全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号)的要求,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交易方式,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书等程序进行。对一定标的额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经过必要的审核、审批后,可适当简化交易流程(土地类交易亩数小于等于10亩,金额类交易1万元及以下可使用绿色通道)。凡涉及重大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事前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云台街道、景区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交易,要严格规范交易流程,交易公示结束后(7日内无异议)方可签订合同,严禁先场外交易后进入平台补录。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
3.交易权限明确化。
(1)建筑工程类: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类,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委托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5万元及以下的,进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
(2)资产资源经营类:3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经营使用权交易类,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委托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3万元及以下的,进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
(3)资产资源处置类:1万元以上的资产资源处置,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委托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1万元及以下的,进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
(4)资产采购类:单宗3000元以上或者总额3万元以上的资产采购类,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委托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低于上述限额的进入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
(5)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00亩以上的,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委托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200亩及以下到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
4.社会监督全方位。云台街道要高度重视,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街道农经部门要加强“三资”监管,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定期监测,及时排查合同到期需再次交易的各类资产资源,严格要求,确保“应进必进”。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存量、价值和交易情况,便于农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要及时对村干部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暗箱操作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制。云台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监管办法,对恶意不进入交易的集体资产资源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2.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电子屏、广播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了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程序,关心和支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确保农民群众成为市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加强产权交易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能力。要及时了解、宣传推广、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导,推动景区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健康发展。
3.强化责任考核。云台街道要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督查和考核,对在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合理建议。景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