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0-00001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0-01-06
标 题 云台山景区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连景办发〔2020〕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云台山景区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 效 有效
云台山景区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1-06 10:37:45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相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9〕1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景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景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养殖环境净化

(一)严格动物防疫条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动物疫病防控要求,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粪污治理不达标的养猪场(户)不得补栏,并加强引导,有序退出。(社会事业局、云台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云台街道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严格落实消毒措施。督促养猪场(户)建立科学消毒制度,严格运输车辆、人员、物品等清洗消毒,切断疫病传播途径,降低疫情防范风险。(社会事业局)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三)实行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付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城管大队、科经局负责)

(四)落实餐厨废弃物监管责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城管牵头,公安、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等部门各司其职的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协调联动,严厉打击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违法行为。对因饲喂餐厨废弃物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并追究各环节监管责任。(城管大队、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社会事业局、景区公安分局、财政局等负责)

三、规范生猪检疫监管

(五)严格实施产地检疫。严格履行检疫程序,落实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检疫申报点建设,配备必需的检疫设施设备。(社会事业局负责)

(六)加强调运监管。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鼓励企业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的运输工具运输生猪。积极推行车辆凭消毒单据运输制度,鼓励企业自建高温洗消中心,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外埠入苏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和备案管理制度,强化运输环节检查、消毒工作。加强跨省引进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落地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调运行为。(社会事业局、建设局、景区公安分局等负责)

(七)严格证章标志管理。加强对检疫出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以及伪造、使用伪造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予以严厉打击。(社会事业局、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景区公安分局等负责)

四、加强生猪屠宰监管

(八)严禁私屠乱宰。按照生猪集中屠宰要求,督促养殖场(户)将生猪出售给有资质的屠宰场,严厉持续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社会事业局、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景区公安分局等负责)

五、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

(九)稳定机构队伍。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和市场监管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强化街道兽医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整合街道现有站所、完善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将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的医疗卫生津贴。(党群部、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等负责)

(十)完善动物防疫体系。补齐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对非洲猪瘟防控各环节实行“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实现畜牧兽医全过程全链条可追溯管理。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金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扑杀补助机制,加快补助发放进度。(科经局、社会事业局、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等负责)

(十一)压实各方责任。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坚持以区为单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街道副科级以上干部包片、其他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场(户)的防控网格化“三包”管理。压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逐项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压实从业人员防疫主体责任。督促生猪和生猪产品从业人员严格规范生猪和生猪产品调运申报、环境和车辆消毒、病死猪和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自检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自觉履行防疫主体职责。(社会事业局、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景区公安分局、建设局、城管大队等负责)

(十二)严肃追责问责。逐级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加强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对因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或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从严追责问责。加强警示教育和提醒,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严肃处理。对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褒奖。(纪委、党群部、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等负责)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附件

云台山景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邓琳琳   景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指 挥长:王统欐   社会事业局局长

      庞士军   云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张义康   党群工作部部长

      万春桂   纪委副书记

      崔璟科   技与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道春   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彭小虎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防火办主任

      张  伟   云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钱  山   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进强   景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胡维超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彭小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制定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行封锁等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疫情,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措施建议;组织对扑灭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2.财政局:负责保证非洲猪瘟防控所需的疫苗、扑杀、监测、消毒处理、检疫、执法监督等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3.科经局(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染疫畜禽类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督促对污水、排泄物、固体废弃物进行消毒,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

4.景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疫区强制封锁和疫点内动物的强制隔离以及染疫动物的强制扑杀等强制性工作的执行,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通行道路的安全畅通,保证疫区封锁时车辆进出管制工作的落实。

5.景区城管大队:负责对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畜禽及畜禽产品销售摊点的行为依法处理;配合做好染疫畜禽类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协助做好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6.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产品交易场所(包括集贸市场和超市)等监督和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严禁疫区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经营流通。

7.纪委:负责监督检查街道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8.党群部:负责动物防疫和市场监管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强化街道兽医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整合街道现有站所、完善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对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褒奖。

9.云台街道: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分队,搞好疫情处理预备分队的培训和演练,负责本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和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在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理中,街道、村(居)应当组织力量,向群众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的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三、纪律要求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对迟报、漏报、瞒报等延误处置的;在非洲猪瘟防控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造成疫情扩散的;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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