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1-0029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1-24 |
标 题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 印发《云台山景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21〕4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云台山景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处街场,各有关单位:
《云台山景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经云台山风景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云台山景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21〕26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连委办发〔2021〕65号)要求,建立健全景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工委领导、部门联动,以保障生态安全为导向,以培育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推动绿色富民为重点,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着力健全职责分明、共保联治、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区、处街场、 村(居)三级林长制体系,推动景区绿色发展,建设大花果山景区。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到2025年,景区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000亩,抚育森林2万亩,建设绿美村庄5个。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升,树种结构得以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得到全面保护,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的通讯、电力、供水全覆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满足防火需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三、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景区、处街场、村(居)三级林长制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区级设立总林长,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处街场、村(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级林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景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总林长任组长,副总林长任副组长。景区党群部、景区政法委、景区财政局、景区经发局、景区文旅局、景区建设局、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区公安分局、景区生态环境分局、景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景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景区社会事业局,由景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明确工作职责。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景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承担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总指挥、总督导职责。区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每年组织开展全面督查不少于1次。区级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各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等林业发展主要目标,因地制宜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研究决定林业发展重大事项,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湿地保护修复、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强化激励与问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强化森林采伐限额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环境脆弱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侵占湿地。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占补平衡”管理,完善落实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标准增长制度。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构建云台山森林生态屏障,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推进自然生态修复。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林业生态用地。实施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江河湖海生态防护林、农田林网等重大生态工程,构建沿海绿色生态景观廊道。实施废弃厂矿宕口、污染土地、石质山地等区域造林复绿,加快生态修复。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融入长三角森林城市群。推进绿美村庄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植树造林,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强化生态修复工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三)科学防控森林灾害。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加快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稳妥处置突发疫情。
(四)提升资源经营水平。建立以森林经营为核心的森林资源质量提升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坚持国土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有机结合,加强珍贵用材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培育,开展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强森林、湿地碳汇能力,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木种苗、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种养殖等绿色富民产业,提高林业对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贡献率。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试点,推进“智慧林场”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增加林农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逐步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力争生态公益林综合保险全覆盖。不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云台山景区林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六)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林,完善地方林业法规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会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森林资源智能化管理信息平台,打造全方位、多角度、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水平。
(七)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加大国有林场和重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通讯、电力、供水、防火通道、以水灭火系统等林业发展必需设施。健全森林防火队伍,提高防火专业装备水平。鼓励志愿者组织参与宣传、巡护等工作。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管理资源,合理设置处街场林业服务机构,强化物资经费保障,提升林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街场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订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保障工作经费,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到位,确保 2021 年 12 月底前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督查巡查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编制林长工作手册,规范林长检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建立林长工作联系单,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林长制大数据平台,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
(三)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森林、湿地、山体等生态文化宣传,围绕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大花果山建设。通过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严格的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制度,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报上级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组织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经费及林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各处街场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附件:云台山景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附件
云台山景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成立景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朱加刚 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邓琳琳 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义康 景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蒋廷乐 景区政法委副书记
李道春 景区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王统欐 景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崔 璟 景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 姝 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朱栋梁 景区建设局局长
张 军 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洪亮 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春台 景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景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景区社会事业局,王统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景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相关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做好相关通报表扬工作。
景区政法委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工作。
景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区级林长制工作经费,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景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区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区级林长会议交办事项。负责指导和监督山上散坟平迁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负责湖泊、河渠、水库等水域管理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景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投资。
景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森林旅游公益宣传,参与制定森林旅游发展规划。
景区建设局负责区内园林绿化工作,开展公园和绿地建设、提升、管理、保护工作,做好园林绿化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公路绿化工作,提升国、省道绿化品质,为森林火灾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较大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景区林业领域法律规定的景区专属权执法、跨区域执法、重大案件执法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景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犯罪行为。
景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组织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协调做好湿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