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1-0006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04-08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21〕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街道办事处、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云台山景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云台山景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12号)精神,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不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景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管理机制。景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9万亩以上,粮食产量保持在0.33亿斤以上,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耕地种植和耕地“非粮化”摸排整改。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实地核查等手段,结合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对耕地保有量、种植情况开展调查,全面摸排清查耕地“非粮化”行为的具体情况,搞清存量问题底数,摸排工作要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对摸排的耕地“非粮化”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要加强耕地种粮情况动态监测,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对本方案下发后新发现的各类耕地“非粮化”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耕地保护目标,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作为稳定粮食生产最根本的任务,牢牢守住景区3.9万亩的粮食播种面积。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利用耕地发展稻鱼、稻虾、稻蟹等综合种养,应当以不破坏耕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不得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三)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将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要重点保障水稻、小麦、玉米等种植面积,耕地在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要切实担负起“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逐级分解细化粮食生产保障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地块。2021年起,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景区对街道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等考核指标权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挂钩。
(四)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推广土地经营权流转线上交易、流转合同网上签约。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支持其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参与粮食全产业链发展。云台街道要依法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等制度,严格防止工商资本到农村流转土地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损害农民利益。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巩固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提质改造,提高耕地质量,以退化耕地治理、培肥地力为重点,加快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撂荒地整治行动,着力改善撂荒耕地基础条件。对生产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积极引导合作社或承包农户运用机械耕作扩大水稻、小麦等适宜当地条件的作物种植面积。对撂荒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
(六)加快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引导粮油加工产业适应健康消费需求,开展粮油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推动粮食加工由初级产品向高端产品、特色产品转变,不断提高粮食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现代化建设,优化粮食物流(产业)体系布局,认定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
(七)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发展土地入股、托管、统一服务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针对性地解决农民“种不了”地、“种不好”地的问题,提高种粮规模效益。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粮食产区重点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工作,重点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围绕粮食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在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市场信息、绿色生产和粮食收获减损技术、物流加工、品牌营销等服务。
(八)完善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持续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8号)明确的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要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等政策,着力保护和调动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优化完善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推动新增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三、工作责任
云台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云台街道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落实情况报景区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