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0-0013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8-04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各处街场党委政府和区安委会成员 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20〕2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文旅集团:
《各处街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已经景区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各处街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2.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附件1
各处街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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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亡人事故,主动排查隐患,发生一般事故。报景区考核办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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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易燃易爆品安全综合治理 |
3. 按照既定序时进度推进完成各项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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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实现全链条有效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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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动态更新辖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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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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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做好巡查督导工作 |
7. 积极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和市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开展工作,做好督导对接、情况汇报、任务落实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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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整改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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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立巡查督导工作机制,对所属辖区和重点部门开展巡查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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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落实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
10.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党政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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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部门安全职责,落实强化岗位人员保障措施,杜绝盲区漏点和责任悬空,细化制定本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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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强化监管执法,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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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
13.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联合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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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提升监管执法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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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按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制定本地区创建方案和计划,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开展自评并对标整改,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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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及时准确引导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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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
17. 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开展综合实战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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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全方位加强对消防救援队伍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消防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提升装备水平,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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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统筹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规划建设。 |
备注: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产生示范引领效应、被总结推广,在重大抢险救援任务中作出贡献等有关事项,予以加分。
附件2
云台山景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党政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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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2.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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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3.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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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做好巡查督导工作 |
4.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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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5.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党群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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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
2. 全面履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网信条线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舆情研判及应对,指导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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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做好对安全生产巡查督导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专题宣传,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对安全生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宣传推广,对重大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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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印发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学习警示教育片《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并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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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指导、督促落实安委办工作机构设置和编制保障,推动安委办实体化运作编制问题解决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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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强对景区有关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的指导,对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不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的,督促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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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做好巡查督导工作 |
7.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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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8.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政法委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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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2.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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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 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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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4.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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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做好巡查督导工作 |
5.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景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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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6.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经济发展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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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电力行业、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物资储备场所(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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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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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电力、加油站、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完成易燃易爆品安全综合治理相关任务;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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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五、认真做好巡查督导工作 |
6.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景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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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7.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社会事业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
二、严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农机、校园校车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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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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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农机、水旱灾害、校园等安全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指导林业生产管理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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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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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6.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财政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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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
2.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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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支持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区级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做好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支持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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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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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5.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建设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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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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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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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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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工作 |
6. 配合市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市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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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7.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文化和旅游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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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文化、旅游行业、宗教活动场所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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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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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文化和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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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工作 |
6.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景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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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7.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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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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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党委和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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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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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牵头对接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工作,切实做好督导对接、情况汇报和任务落实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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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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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 |
7. 牵头区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配合市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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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8.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行政审批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
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2.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
三、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3.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四、认真做好巡查督导工作 |
4.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景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
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5.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信访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
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2.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
三、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3.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四、认真做好巡查督导工作 |
4.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景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
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5.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文旅集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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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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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
4.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 |
||
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6.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景区公安分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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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民爆物品、群租房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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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景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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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民爆物品、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完成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相关任务;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
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针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工作 |
6. 配合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景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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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7.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景区城管大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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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景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行业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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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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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建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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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市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
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6.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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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地质勘查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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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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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地质灾害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完成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相关任务;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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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安全监管,严格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严把规划审批的安全关口,指导各地依据相关规划做好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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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6. 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市第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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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7.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生态环境景区分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备 注 |
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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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党委和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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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危险废物处置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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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市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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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6.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果山分局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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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特种设备领域一般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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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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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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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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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 |
6. 配合市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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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7.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项 目 |
重点考核内容 |
备 注 |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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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幅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2. 杜绝较大火灾事故,压降一般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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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3. 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完成景区党委和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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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担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制定并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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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国务院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 |
5. 配合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市安全生产第二巡回督导组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度,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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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6. 按照《连云港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落实任务分工,完成年度目标。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积极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