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2-0008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4-24 |
标 题 | 云台山景区党政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22〕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山景区党政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文旅集团:
《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 管委会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零”,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景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并有效控制增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景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
经过景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云台山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连景办发〔2020〕2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景办发〔2021〕14号)、《云台山景区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连景办发〔2021〕20号)等政策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和景区巡查考核督导发现的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明确景区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包含20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明确6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消防、道路运输、城镇建设、危险废物、补短板工程等5个专项,明确9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旅场所、油气输送管道、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5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他行业领域按照景区党工委 管委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意见》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专治办及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继续将2022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监督重点,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景区继续组织对各处街场、文旅集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督导,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请各处街场、文旅集团、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朱天成,电话:80626997,邮箱:lygjqawb@163.com。
附件:景区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景区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深化理论武装。6月底前,(景区管委会、各处街场、文旅集团)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责任单位:党群部、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二)深入学习培训。结合换届情况,开展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应急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指导各单位精准开展街道干部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责任单位:党群部、安委办、应急局牵头,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三)深度宣传推广。继续办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专栏,11月底前,对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进行逐一宣传报道,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联动景区各地,多层次多角度持续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党群部、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各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责任单位:应急局牵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五)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分类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应急局牵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七)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聚焦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要场所,民宿等新业态,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社会事业局、经发局、文旅局、公安分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八)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产品不定期抽检,查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贯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推广安装智能充电装置。(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经发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九)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行“一村一交通辅警”包村入驻、挂钩联系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桥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按照省定目标序时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安放心路”创建。(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云台街道)
(十)持续加强农村桥梁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落实落细农村桥梁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村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测评定等措施落实。针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各类农村桥梁,分类采取维修加固、限载限行、拆除重建等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到位,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加快推进农村桥梁信息化、数字化监管,不断提升农村桥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
五、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十一)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3月底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聚焦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工程、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燃气、城镇燃气居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扎实推进风险隐患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6月底前,完成群租房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和居民用气安全体检全覆盖。(责任单位:建设局牵头,经发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分局、城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十二)深化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排查整治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过程技术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隐患。及时统计、分析危大工程实施状态,为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危大工程监管及时、有效、到位。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实行“一案双查、联合查处”,即对事故项目和责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一律不恢复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事故的项目,要同时启动对项目承发包行为的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给予相应处罚,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建立危大工程专家论证资源共享、在线选取、工作评价制度,实现在线随机选派专家、跨区域专家交流、危大工程验收环节专家回访,保障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广运用“建安码”,通过记录劳务工人年龄、健康、培训、违章、职业技能等信息,实行绿、黄、红三色动态管理,初步实现对景区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的动态管理,10月起在景区推广使用。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将平安工地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建设局,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六、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十三)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鉴定评价。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科学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七、街道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补短板工程
(十五)提升街道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推进街道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党工委、部门、村(社)及网格员安全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帮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巩固帮扶成果。深化执法预告制度,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落实。及时更新、充实街道应急物资储备,科学运用风险评估成果,有针对性地对本地区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举办应急演练。组织针对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基层网格员等不同层次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联合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解决安全管理短板,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应急局,云台街道)
八、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十六)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组织落实省民政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6月底前所有用气机构100%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处街场)
(十七)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在2021年宗教场所建筑基本完成安全鉴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整改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照每季度整改数量不少于30%的要求,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C、D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对确实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持续抓好清人、清物、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既有建筑无重大安全隐患。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进微型消防站实战化运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下半年,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对宗教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文旅局牵头,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十八)深化文旅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和无消防水源等风险隐患。持续深化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室内场馆、密闭型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按照不低于总量40%的比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抽检和督查。(责任单位:文旅局牵头,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十九)强化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对通过改迁建管道方式整治的隐患,跟踪协调推进、确保按期整治,并在隐患整治完成前督促管道企业加强现场管控,确保管道安全。组织开展各处街场、文旅集团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跨区域互查以及“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加强督查检查,跟踪整治进度。利用好我市油气管道保护智能化系统,督促管道企业配置智能视频监控、传感器、智能阴极保护桩、自动响应等管道保护智能化感知设备,配合省能源局进一步完善全省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经发局,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二十)强化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森林火灾意义重大,认真做好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加强日常巡查力度,进入森林防火期前做好火源管理,对主要进山道路两侧、重要设施周围、人员活动密集区、重要山体林缘等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进行清理;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制止在林缘地带焚烧田埂、秸秆行为,防止农事用火蔓延至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抓好禁区宗教场所的火源管控,防止香烛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加强进山卡口管理,特殊时段要严格落实卡口值班、火源管控、人员巡查等制度,强化防灭火力量一线前置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责任单位:防火办、社会事业局、文旅局、各处街场、文旅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