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6-00010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6-01-20 |
标 题 | 关于开展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16〕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润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和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由管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处街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5日。
二、督查范围
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景区(景点)、非煤矿山等重点部位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养老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三、督查内容
1、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
2、各处街场和相关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情况。
3、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52号)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4、针对节日期间人流和物流高峰期,各处街场和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及建立联动机制情况。
四、分组安排
详见附表
五、有关要求
1、督查活动要深入基层,深查企业生产一线,严格遵守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注重轻车简从,不搞迎送和层层陪同。
2、具体督查时间、线路、参加部门由各组自行确定,并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督查记录,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查有关方面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各位管委会领导带队督查情况由有关部门于2016年2月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726606,邮箱:jfj85820235@126.com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